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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明材料从“12”到“0”雄安服务疏解“零距离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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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明材料从“12”到“0”雄安服务疏解“零距离”

人民网雄安10月11日电 (记者王红)在雄安新区申请首套住房商业贷款无需再提供无房证明材料。近日,雄安新区出台首套住房商业贷款“认房不认贷”政策,并取消购房人员无房证明材料,大大提高了群众办事效率。8月31日,中国人民银行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《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规定自9月25日起,贷款发放时是非首套住房贷款,但实际住房情况已经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借款人,可向承贷金融机构申请降低贷款利率。根据雄安新区住房政策,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新区无房为购房资格必备条件。因此,凡在新区新建片区购买市场化项目住房的人员,均符合现行首套房商业贷款政策中“居民家庭在新区无房”的条件。在实际申请过程中,购房人向银行申请降低住房贷款利率,按照常规办理流程,需提供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新区本级及三县的无房证明。以三口之家为例,购房人要提供12份无房证明才能办理相关业务,降低了办事效率,也严重影响了办事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,让政策利好大打折扣。为进一步减证便民、优化服务,提升疏解住房保障水平,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,积极对接各商业银行,经过充分沟通,就取消上述购房人的无房证明材料达成一致意见,并发函广而告之,打通了政策落实“最后一公里”。从无房证明的“12”到“0”,从政策“走在路上”到实惠“落在身上”,是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的具体行动。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有关负责同志表示,下一步,住房管理中心将始终秉持积极主动解民难、排民忧、顺民意的工作作风,把服务疏解“最后一公里”“最后一毫米”变成“零距离”,奋力书写雄安新区住房新篇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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